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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6年7月27日

(本文有删减)


前言

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锚定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目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统筹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与竞争,加速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更加彰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更加优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更加高效,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更加深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展望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二、持续优化支持全面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持续完善专利相关法律制度;推动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修改,探索扩大商标保护范围;适时推动著作权法配套法规规章修改,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修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规章;持续推动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和部门协同保护;加快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制度;研究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程序法律制度;加快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出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加强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设。
  • 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特定领域保护规则:完善算法、人工智能生成物及与平台经济发展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开源知识产权协议规则研究,支持建设国内开源社区;完善网络出版、网络视听、网络文艺等领域版权保护制度和交易规则;持续优化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完善空间站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生物遗传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加强重要生物遗传资源流失风险评估。

(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深入推进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推动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推动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持续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滥用知识产权行为;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知识产权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协助做好检察监督;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聚焦重点产品、领域、市场和环节,持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强化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办案力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反垄断执法;开展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制定办案指南、完善侵权判定标准;聚焦重点产业推动以行政裁决方式快速解决专利、版权纠纷;加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与行政确权案件协调办理;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培育和管理;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继续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进行动;深入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 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拓展纠纷解决渠道,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调解工作模式;深化在线诉讼调解对接;推动公证机构提供公证服务;加强仲裁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全国知识产权仲裁机构推荐名录;指导重点行业出台自律公约。

(三)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 提升涉外纠纷处理水平:健全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协助做好涉外司法案件审理和检察监督,强化行政案件响应处置;强化对涉外贸易调查、诉讼等纠纷的监测预警;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建设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库。
  • 加强涉外维权指导:完善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分级分类提供指导服务;鼓励商会、行业协会、跨境电商平台搭建维权援助平台;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相关保险业务;支持企业设立涉外维权互助基金;加强海外重点展会维权指导。

三、大力提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运用效能

(四)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

  • 培育转化运用良好生态:加快培育知识产权要素市场,完善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依托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加强专利精准对接;推广先使用后付费、先转化后入股等转化模式;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动全国版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交易价格统计发布;逐步扩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范围。
  • 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健全专利转化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规范管理;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优化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支持科研人员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分成参与转化;完善高校、科研机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
  • 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推动质押融资、证券化、保险、基金等产品创新;推广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前置模式;健全价值评估体系;用好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推动质押融资累放金额合理增长;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物收储工作。

(五)加大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知识产权供给

  • 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培育高价值专利及专利组合;围绕基础软件培育高质量版权及版权产品;加强重大项目的专利布局和全过程管理。
  • 赋能产业创新发展: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引导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指导建设重点产业专利池;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强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版权服务保障;强化标准必要专利公平合理许可使用;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和绿色低碳技术发明专利有效量稳步增长。
  • 培育壮大知识产权特色经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国际影响力品牌和国货潮牌;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作用,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发展”知识产权(IP)+消费”;推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广地理标志产品和品牌。

(六)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进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支持机构开展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培育高水平涉外服务机构;推进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分级分类评价。
  •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完善代理监管制度;严把专利代理行业准入关;治理低价无序竞争;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监管协同和执法协作;严格落实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制;完善信用评价;探索开展版权代理机构分级管理。

四、不断健全推进高效能治理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

(七)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 提升协同效能:建立高效综合管理体制;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东西部对口协作;”一省一策”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开展首创性探索。
  • 提高审查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一流专利商标审查机构建设;探索实用新型审查制度改革;完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审查标准;完善版权登记制度,研究建设全国统一版权登记信息服务平台;制定发布植物新品种权审查指南;加快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八)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 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强化部际协同、央地协作、区域合作;强化省级版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推动信息公共服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支持出海综合服务港集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建设。
  • 提升公共服务质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发布实施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健全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助企惠企行动;加强机构”评估—反馈—优化”闭环管理。

(九)强化知识产权社会共治

  • 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健全信用信息公示、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制度;推广信用承诺制;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信用评价,研究制定国家标准。
  • 人才培养:建立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强化执法司法、行政裁决队伍建设;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调解、公证、仲裁、鉴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和国企负责人培训;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建设;加强职称评审和律师队伍建设。
  • 文化理念: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建设知识产权融媒体中心;鼓励知识产权主题文化作品创作。

五、积极构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

(十)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 积极维护和发展知识产权多边合作体系,加强在联合国、WTO等国际框架和多边机制中的合作;
  • 深度参与多双边知识产权谈判,建设性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多边事务;
  • 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等领域国际合作;
  • 积极开展 CPTPP、DEPA 等多双边经贸协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和谈判;
  • 深入研究和参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绿色低碳等新兴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十一)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 坚持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与各国深化合作;
  • 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
  • 支持全球南方国家知识产权能力提升;
  • 积极参加国际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跨国(境)知识产权犯罪;
  • 巩固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网络;
  • 推动更多中国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 打造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和品牌活动;支持地方务实开展对外交流。

六、加强组织保障

  • 坚持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做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 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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