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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关于组织申报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根据工信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关于商请推荐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基地的函》、江苏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和市工信局工作安排,现开展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具备开展工业文化教育实践活动(如研学实践、思政教育、劳动教育等)相应基础条件和工作经验的场所。具体包括:工业遗产项目(老旧厂房、遗址公园)、现代工厂,工业博物馆(展览馆、展示馆),产业基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其他可以开展工业文化教育实践活动的场所。

二、推荐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有工业文化教育实践活动的专业场所,具备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的活动组织、课程研发、集中接待和协调服务等能力,配备专业师资队伍和管理团队,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等事故,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三、相关工作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9月28日中午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附件)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word及扫描件)报送我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中区工信局技术创新与人才科,0512-65287617

地址: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大厦二期1213室

电子邮箱:gxj.tzk@szwz.gov.cn

附件: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基地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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