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经济结构,现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支持范围
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的总体布局或大兴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经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材料齐全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到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申报本政策的企业,须经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推荐;同时提供专项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查询下载。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4日。
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初核等工作,配合企业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填写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汇总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9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412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pdf
附件2: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申报指南.doc
附件2-1:申报第六条支持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项目(企业填报).doc
附件2-2:申报第七条支持企业升级改造项目(企业填报).doc
附件3:属地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填报).docx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王澄雨,010-89292030;张桥,010-892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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