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正文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信用修复的通告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要求,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履约的公积金贷款用户重塑信用,现将政策核心内容及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信用修复条件

1.逾期信息产生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2.单笔逾期金额标准:不超过10000元;

3.债务清偿要求:需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全部逾期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4.记录归属范围:已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公积金贷款信贷逾期信息。

二、时间安排

本次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机制,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自动识别处理,无需个人提交申请或证明材料:

1.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2026年1月1日起相关逾期信息不予展示;

2.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相关逾期信息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 

三、征信报告调整标准

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将按以下规范调整,调整结果同步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信息概要”及“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模块:

– 还款状态:由“逾期”标识调整为“正常”;

– 逾期金额:由实际逾期数值调整为“0”。

调整后,相关逾期信息即可展示为正常还款状态。

四、重要提醒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个人信息主体可以在每年两次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基础上,额外享受两次信用报告免费查询服务,建议通过央行征信中心官网、手机银行等正规渠道核实修复结果。

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珍惜此次信用修复机会,积极清偿债务,维护良好信用记录。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同企网 »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信用修复的通告
分享到
0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评论 (0)

联系我们

TONGQICOM

复制已复制
1050776626复制已复制
yangwenjun61@sina.com复制已复制
微信公众号
TONGQICOM复制已复制
关注官方微信,了解最新资讯
contact-img
客服QQ
1050776626复制已复制
商务号,添加请说明来意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