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政策政策问答
政策依据是什么?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34号)。
哪些人可以申请?
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西安市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
贷款金额是多少?
个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得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创业基金贷款的还款设一年宽限期。即创业基金贷款自放款之日起的第一年不还款,第二年起按季度等额还款。创业贷款在贷款期限内(3年)不计利息。
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PC端登录“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管理服务系统”
http://1.85.55.147:8018/byscyjj
填写个人基本资料或使用手机端登录“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个人就业–更多–创业贷款–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申报;
二、借款人项目所属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受理后,负责对借款人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现场核查;
三、省人才中心对项目核查后,委托项目管理(担保)服务机构对借款人及所在企业(机构)考察评估;
四、借款人向项目管理(担保)服务机构提供担保材料并签订担保协议;
五、省人才中心根据项目管理(担保)服务机构的考察评估意见进行贷款审批;
六、经办银行审核后,与省人才中心及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发放贷款。
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一)《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担保贷款审批表》一式3份(见附件);
(二)申请人档案所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承诺书
(三)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已婚的借款人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六)在校硕博生不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但需提供在读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其他材料不变;
(七)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
洛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14-7381258
就 业 创 业 联 系 方 式
联系人:凤艺洁
联系方式:0914–7381258
办公地址:便民服务中心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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