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金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分公司等5343户市场主体(名单附后):
现将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状态)决定书》(西峰)异常批字〔2026〕第001号予以公告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一款(五)项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庆阳市金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分公司等5343户市场主体名单
特此公告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状态)决定书》(西峰)异常批字〔2026〕第001号
庆阳市金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分公司等5343户市场主体(名单附后):
因庆阳市金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分公司等2067户企业、庆阳旭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01户合作社、西峰区汪锋蔬菜水果店等3175户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庆阳市金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分公司等5343户市场主体),截止2026年7月1日,仍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四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25年度报告,我局分别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将上述庆阳市金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分公司等5343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
列入异常名录(状态)后,你应当继续主动补报年报,履行年报义务。该列异信息将在你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中作为重要参考事项。当事人若拒不履行年报义务,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依法予以限制变更登记。
庆阳市金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分公司等5343户市场主体如不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行政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2067户未履行2025年度年报义务企业名单
2.101户未履行2025年度年报义务合作社名单
3.3175户未履行2025年度年报义务个体工商户名单
特此公告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
2026年7月2日
2067户未履行2025年度年报义务企业名单(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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