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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指南

一、政策内容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群体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二、补贴条件

享受补贴人员和所在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2025年重点群体在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就业或2026年重点群体在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就业。

(一)重点行业领域

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专精特新企业、能源和有色冶金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中医药产业、养老护理服务业、家政服务业、托育照护业、制造业、生活服务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行业分类按国家统计局标准执行。

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在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的基础上新增现代服务业。行业分类按国家统计局标准执行。

1.关于行业属性认定: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生活性服务业、现代性服务业,以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只要经营范围中包含符合政策规定的行业类别即可认定,不要求经营范围完全限定或唯一对应。

2.关于企业规模认定:同一家企业在天眼查、企查查等不同系统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只要有印证材料即可采信。企业认定采取排除法,只要不在大型企业名录中,即可认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二)重点群体

2025年重点群体

1.高校毕业生:2023届、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 2025 届高校毕业生,在2025年到符合条件企业(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2.失业6个月人员。2025年到符合条件企业(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超过6个月。

3.防止返贫致贫对象。2025年到符合条件企业(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2026年重点群体

1.高校毕业生:2024届、2025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2026届高校毕业生,在2026年到符合条件企业(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2.失业6个月人员。2026年到符合条件企业(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超过6个月。

3.防止返贫致贫对象。2026年到符合条件企业(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关于重点群体身份的认定问题。

1.关于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认定。在2025年、2026年首次缴费记录时间前,曾有6个月(含)以上登记失业时长的人员,可按规定申领补贴。登记失业后注销失业登记,再次就业前失业时长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可。

2.关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一是2024届、2025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2026届高校毕业生,在2026年到重点企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或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二是2023届、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2025届高校毕业生,在2025年到重点企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或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2025年未申领社保补贴扩围政策的人员。

三、申领方式

补贴统一实行“先缴后补、按月发放”。补贴由企业或劳动者自主申请,申请补贴时先由企业确认并确定发放方式,报县(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时足额兑现补贴;对于劳动者缴费状态和金额有变化的,要及时调整或停发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提交申请材料至县(区)人社部门。

2026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受理申请资料。

四、资料清单

(一)企业申报

1.《庆阳市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重点群体社保补贴申报表(企业版)》;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名册1份加盖公章;

4.重点群体佐证材料;

5.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二)个人申报

1.《庆阳市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重点群体社保补贴申报表(个人版)》;

2.重点群体佐证材料;

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五、其他问题

1.关于劳务派遣企业。劳务派遣单位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属于现代服务业。只要与符合条件的对象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可按规定享受政策。即劳动关系和社保均在劳务派遣机构的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请补贴。

2.关于新缴纳和续缴的认定。新缴纳,指申请人在符合条件年份中,到符合条件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同时在该年份中,申请人可多次更换就业、参保单位。继续缴纳,指申请人在符合条件的年份前,已经在符合条件企业就业并一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若在符合条件年份中继续缴纳,可按规定申领政策。

3.关于离职人员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在符合条件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后离职的,可按规定申领已缴费月份的补贴。

4.企业法人是否影响高校毕业生身份。高校毕业生本人名下注册有公司(担任法人),或除正式劳动合同外另有项目简易劳动合同的,均不影响补贴发放。

5.关于更换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从首次缴纳社保的企业离职后,入职其他符合条件企业的,由新就业单位按规定重新申报社保补贴。更换单位不影响人员身份认定,补贴享受期限累计不得超过12个月。

6.关于多次就业与补贴期限。有两次以上就业情况、签订多次劳动合同的,可以享受补贴,但累计享受期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跨年度跳槽的,累计补贴月数按个人社保实缴情况计算,只要累计不超过12个月即可。

7.指定银行卡发放补贴问题。不得指定固定银行的银行卡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根据劳动者现有常用银行卡发放。

8.劳动合同问题。不再要求劳动者或企业提供劳动合同。

9.其他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由各县区人社局先受理重点群体或重点企业的申请资料,分类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就业创业促进科,经市人社局研究决定或请示省人社厅后,反馈县区人社局兑现补贴。

六、咨询电话

1.庆阳市 0934-8683662

2.西峰区 0934-6466076

                 0934-6466075

                 0934-8609266

3.庆城县 0934-3222557

4.宁  县 0934-6629511

5.正宁县 0934-6123080

6.环  县 0934-4426741

7.合水县 0934-5524511

         0934-5651142

8.镇原县 0934-7169110

         0934-7126236

9.华池县 0934-5121113

庆阳市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释权归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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