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其他类型法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二、申请条件
(一)股东/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四)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三、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备案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3.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公司简易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2.《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审批决定证件
营业执照
六、承诺办理总时限
4个工作小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认证方式
实名认证。
九、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十、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舜联大厦置信社区15栋4楼A区02、03号窗口
十一、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网上申请
十二、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十三、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四、咨询电话
0827-3369523
十五、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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