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件依据:1.《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
2.《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
二、政策对象: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 年 10 月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的创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补贴标准:5000元一次性补贴
四、申请条件: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 年 10 月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的创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申请材料:《六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营业执照、近6个月财务报表
六、办理流程:
- 1、网上办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2、窗口办理:申请人在培训股308室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杨焓 | 受理 | 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 无 |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杨焓 | 办结 | 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 无 |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金安区城北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系统查询
十、咨询电话:0564-3711365
十一、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纳税
十二、补贴经费发放表: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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