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含全程电子化)
二、审批依据: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工商总局关于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陕西省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实施企业网上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三、受理范围:碑林区注册登记的企业
四、数量限制:无
五、办理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8号市民中心二层综合窗口
六、服务电话:029-89625807
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八、办理程序:
全程电子化变更登记:投资人为自然人或内资法人股(该法人股企业登记机关为陕西省内境内)不涉及股权变更和主要人员变动的内资企业。
申请人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西安市)”http://zwfw.xa.gov.cn→碑林区→碑林区行政审批局→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在线办理→注册账号登录或支付宝登录→名称变更(不涉及此项请忽略)办结→变更登记→ 初审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签章并提交→审核,已办结→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正副本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可咨询窗口外围挂牌义务帮办员进行指导或拨打89625807咨询)
电子化半流程(线上线下结合):设董事会的内资有限公司或涉及股权变更和主要人员变动的企业或投资人为陕西省外登记机关登记的法人股或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西安市)”http://zwfw.xa.gov.cn→碑林区→碑林区行政审批局→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在线办理→注册账号登录或支付宝登录→名称变更(不涉及此项请忽略)办结→变更登记→初审通过,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及相关人员通过手机下载APP“登记注册身份验证”系统进行实名认证→下载打印资料、完善资料→窗口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办结领取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可咨询窗口外围挂牌义务帮办员进行指导或拨打89625807咨询)
注:如企业营业执照丢失,请先予办理补领执照程序,再办理变更登记。
九、提供材料及说明(明白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要件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2.关于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决定(全体股东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书写“内容与原件一致”)。(股东会决议中涉及新旧股东进行表决的,由全体新老股东签字,加盖公章。)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意事项:
1.监事不能为财务人员;
2.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注:以上资料网上申报,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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