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材料
免提交事项清单》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行政审批局、钒钛高新区经济合作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为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通过电子证照应用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与满意度,经过认真梳理,形成《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材料免提交事项清单》(附件),请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行政审批局、钒钛高新区经济合作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本地本部门相关事项在事项管理系统(3.0系统及4.0系统)中的材料减免配置,在办理清单事项时,以电子证照或系统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对应证照材料并对证照数据进行核验,不再向申请人收取证照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推动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附件: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材料免提交事项清单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576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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