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机构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经查,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450.14万元。税务部门依法对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检查。

“财税专家”马失前蹄?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第一稽查局通过线索分析发现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通过虚开手段接受虚开发票,在账务处理中列支费用,冲减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琼,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众多头衔,是三家从事财税鉴证业务事务所的实际控制人,出版过多部关于纳税管理、税收筹划等书籍,其公司长期从事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会计培训等服务。如此专业的“财税专家”究竟是马失前蹄?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虚开砖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违法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发现该案犯罪手法主要通过微信、QQ、人力咨询平台等互联网通讯软件,利用工资代发形式向涉案企业以劳务为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受票企业向虚开团伙购买发票抵扣企业所得税成本,从而偷逃税款。
检查初期,戴琼对相关情况予以否认,经税务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明在开票方没有提供任何形式的招工和劳务派遣服务,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也没有任何劳务需求情况下,通过虚构业务,堂而皇之地虚列成本,从而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戴琼控制的三家公司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被证实,“财税专家”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天网恢恢,虚开终受法律制裁
面对清晰完整的证据链条,戴琼对虚开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数百万元的事实。最终查实,戴琼实际控制的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自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63份,价税合计57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戴琼表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非常后悔,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补缴企业所得税97.98万元。目前,该案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受理,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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