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引导劳务派遣单位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秩序,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2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5—2026年度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我市范围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获得行政许可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劳务派遣分公司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
(二)对截至到2025年12月31日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不足1年、已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单位、评价年度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不参加本次信用等级评价。
二、评价等级和周期
(一)评价等级。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优秀)、A(良好)、B(合格)、C(较差)、D(差)五个等级。
(二)评价标准。A+级:得分≥130分,信用优秀;A级:得分110—129分,信用良好;B级:得分86—109分,信用合格;C级:得分60—85分,信用较差;D级:得分<60分,信用差。
A级及以上等级由市人社局评价认定,在我市参评劳务派遣单位的20%以内确定,按照分数排名确定等次。
(三)评价周期。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结合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工作,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
三、评价工作程序
(一)单位自评。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采取“线上+线下”申报方式,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前。线上:通过“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xars12333.cn)使用法人账号登录,依次选择“法人服务–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信用等级评价企业自评”,进入“劳务派遣机构信用等级评价企业自评”页面,完成在线自我评价以及自评证明材料的上传。线下:市本级劳务派遣单位向西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其他劳务派遣单位向所属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提交《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附件1)、《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自评表》(附件2),并对所填报信息及提供的自评材料真实有效性进行承诺。提交资料与在线自我评价信息须一致。
(二)审核评价。各单位对照评价细则,对所辖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状况进行审核评价,初步拟定劳务派遣单位年度信用等级,并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本辖区评价结果及符合A级、A+级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有关资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
(三)核查核验。市人社局对于全市符合A级、A+级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通过信息共享、部门间数据共享、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核验。
(四)组织评审。市人社局将依据《陕西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南》标准,结合核验结果,组织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等专家、代表开展评审工作。
(五)社会公示。市人社局及时将拟定的年度信用等级、陈述申辩途径及反馈渠道等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咨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的,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处理。
(六)等级评定。市人社局综合汇总拟定劳务派遣单位年度信用等级、社会公示反馈意见等情况,形成等级评定初步结果,经集体研究等程序后,确定等级评价结果。
(七)结果公布。市人社局将确定的信用等级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并按规定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评价结果公布后发现劳务派遣单位存在降低信用评价等级情形的,及时重新核定评价等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用评价工作协调联动。各单位要提高信用评价工作的覆盖面、准确性、有效性,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信息对比,全面掌握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做到“应核尽核、应评尽评”。劳务派遣单位要及时、准确填报核验评价材料,不得虚报瞒报。
(二)严格数据审核。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本辖区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申报;积极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联系,商请对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结果进行把关指导。经核查发现的异常数据,要及时反馈劳务派遣单位,并指导其修正后再次填报,确保申报信息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各单位要加强信用评价工作动态管理,加强与信用等级高、派遣数量大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联系,提升劳务派遣服务就业、服务用工的质量。要督促劳务派遣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获得相应等级的劳务派遣单位加强跟踪指导、抽查和监督。对信用评价发现问题的劳务派遣单位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问题立行立改;对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参加信用评价的劳务派遣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信用评价结果将推送至陕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联系人:市人社局 张君培 67096839
西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明镜 15291685055
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人员 帖严 13891063713
附件: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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